上高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现行电价执行标准
来源: 时间:17-09-21 字号:[            ]
  

上高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现行电价执行标准 

  赣发改商价字[2008]928号

  序号

  用电类别

  批复电价(元/千瓦时)

  1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0.6

  2

  非居民照明用电

  1千伏以下

  0.99

  1千伏及以上

  0.96

  3

  商业用电

  1千伏以下

  0.99

  1千伏及以上

  0.96

  4

  非工业、普通工业用

  1千伏以下

  0.767

  1千伏及以上

  0.737

  5

  大工业用电

  0.659

  6

  农业生产用电

  0.66

  7

  排灌用电

  0.55

  注:1、大工业电价为电度电价,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24元/KVA月计算;

  2、镇渡乡列为省定贫困乡,排灌用电电价为:0.35元/K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