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高县2018年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18-05-06 字号:[            ]

各乡镇场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上高县 2018 年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上高县委办公室

www.bte365.com办公室

                              201856

 

 

上高县2018年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方案

 

根据各级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评估、督察、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自身查找发现的问题,衔接年初全县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深入开展“夏季整改”行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遵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 2017 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汇报会指明的方向,准确把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攻坚重点,摸准脱贫短板,找出工作弱项,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坚持现行标准、提高脱贫质量、聚焦深度贫困、消除盲区死角、强化作风治理、促进均衡发展的要求,重整行装再出征,较真碰硬抓整改,久久为功促提升,力促我县 2018 年脱贫攻坚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目标标准,确保脱贫质量。始终坚持攻坚目标不偏离,既不急躁冒进,也不消极拖延,全面整改制约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现行扶贫标准不偏离,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提高标准、吊高胃口,切实整改影响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难点问题。

(二)坚持精准方略,提升政策效应。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依托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深化精准施策,因村因户因人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统筹解决当前脱贫与长远发展,防止贪大求全、急躁冒进,防止急功近利、欲速不达,尽锐出战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脚踏实地夯实长远发展基础,确保脱真贫、真脱贫。

(三)坚持从严要求,改进工作作风。结合上级考核指出问题和自身查找发现问题的整改,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狠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歪风,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

(四)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整改落实。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全面查找问题,追根溯源,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健全完善问题即查即改、防范杜绝的长效机制,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整改内容

(一)聚焦基层基础弱项抓夯实。对照资料填写录入不规范、动态管理不及时等基层基础工作弱项问题狠抓整改,深入落实精准方略,完善建档立卡资料,全面完成信息数据核实核准和比对衔接。深入推进“党建+”扶贫,推进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和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的“一领办三参与”模式,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强化乡村扶贫工作站(室)工作职能,落实专职信息人员队伍,准确把握标准,夯实基层基础。

(二)聚焦政策落实偏差抓精准。重点对照医疗保险、教育扶贫等政策落实偏差问题狠抓整改,优化政策供给,加大工作力度,兜牢脱贫底线,着力推进开发式与保障性扶贫政策落实,重点推进教育、健康、安居“三保障”扶贫政策落地,全面强化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学校校长与乡镇属地双负责保障,巩固提升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保障,加大C 级危房加固改造、D 级危房改造推进力度。

(三)聚焦两业扶贫短板抓补齐。重点对照产业扶贫重短期效益轻长效机制建立、扶贫小额信贷使用不精准、产业技术培训和帮扶缺乏指导、就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等两业扶贫短板问题狠抓整改,进一步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和带贫益贫机制,加大产业就业扶贫培训帮扶力度,提高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和受益度,形成贫困户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确保脱贫质量。

(四)聚焦项目资金管理不严抓规范。重点对照资金拨付效率不高、项目实施进度滞后、项目公示公开不到位等管理不严问题狠抓整改,严格落实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加强县级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库建设,加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进度,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和同级审计。

(五)聚焦内生动力不足抓扶志。重点对照贫困户脱贫信心不足、思想认识不清、存在“等靠要”思想和畏难情绪等内生动力不强狠抓整改,加大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勤、扶德结合力度,强化宣传引导,改进帮扶方式,加强思想帮扶措施,建立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机制,引导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勤劳致富,对不良现象进行教育惩戒。

(六)聚焦干部能力不强抓培训。重点对照基层干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战能力较弱、想干不会干、帮扶供需错位、精神扶贫办法不多、政策理解和政策宣传执行偏差等干部能力不足问题狠抓整改,分级分类分批抓好各级扶贫干部学习培训,丰富培训形式,提升扶贫干部掌握运用精准脱贫方法论水平和在战斗中学会战斗的实战本领,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加强正向激励,关心关爱基层一线扶贫干部。

(七)聚焦工作作风不实抓治理。重点对照帮扶流于形式、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不扎实、在岗在位不作为和不能为等干部作风不实问题狠抓整改,完善驻村帮扶管理机制,建立驻村帮扶干部与基层干部精准扶贫统一管理制度,加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力度,狠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歪风,持续保持常态化督察态势,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大力营造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的工作格局。

四、整改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420-615日,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查摆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全面完成自查整改。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510日前,报送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方案;620日前,报送整改落实工作总结。

(二)督导检查阶段。61-615日,纪委和扶贫办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督导检查报告,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三)巩固成果阶段。615-630日,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对整改不落实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不实不力的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升阶段。620-730日,形成全县整改落实情况总结上报,并根据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五、整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级和各地各部门“春季攻势”行动指挥部转换为“夏季整改”行动指挥部,领导架构、工作人员、肩负职责、行动要求不变,全面负责“夏季整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担当。党委、政府是“夏季整改”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强化条块结合责任体系,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改一下工作机制。行业扶贫县直牵头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涉及的脱贫攻坚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

(三)强化整改落实。本着“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的原则,对照全县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清单,全面厘清存在的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台账管理、督办落实、办结销号机制。

(四)强化长效管理。以制订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为契机,建立脱贫成果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治标问题与治本问题结合起来,统筹处理好“后三年”与“三年后”的工作,以新时代脱贫攻坚的新气象新作为新成就,确保我县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附件:2017 年度上高县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清单

 

 

 

附件

 

2017 年度上高县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清单

 

一、基层基础工作有弱项

(一)问题清单

1.建档立卡资料不够完善。少数退出贫困户无档案资料,特别是2014年以前退出贫困户;少数村委会退出贫困户档案资料不完全,没有相应乡镇、贫困户退出确认资料。有的贫困户收益缺乏完善的凭证依据;贫困户退出的民主评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有的地方没有按规定要求和时间进行张榜公示,工作滞后。

2.动态管理调整不够及时。对贫困人口自然增减、贫困人口信息更新等有时不够及时。

3.基础工作仍有薄弱环节。部分乡镇“一证两册”填写不规范,如涂改严重、填写资料不全、存在逻辑错误等。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人社、卫计、教育、住建、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比对,建立和完善信息比对机制,把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做细做实做好。〔责任单位:扶贫办、人社局、卫计委、教育局、建设局、公安局等,各乡镇场(街道);责任单位中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整改期限:立行立改〕

2.强化乡村扶贫工作站(室)工作职能,落实专职信息人员队伍,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立行立改〕

3.加强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管理,及时完善信息系统数据;结合贫困人口动态调整,规范“一证两册”填写,做到贫困识别和退出程序档案资料合规、佐证材料完整齐全、信息系统数据与实际相符。〔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立行立改〕

4.继续推进“党建+三资转化”工作法,大力发展村级光伏电站,通过发展光伏产业强村富民,巩固和扩大村“两委”换届成果,进一步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责任单位:组织部、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201812月底前〕

二、政策措施落实有偏差

(一)问题清单

1.健康扶贫有偏差。财政投入大,存在资金压力;少数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不及时结帐,甚至不结帐;部分非贫困户有攀比情绪,存在心理落差。

2.安居扶贫有偏差。有的贫困户对可以维修的房屋进行拆旧建新,导致建房欠债;有的父母住危旧房,儿女住新房。

3.教育扶贫有偏差。不在户籍所在地(外县)就学的学生教育扶贫政策落实程序较繁锁。

(二)整改措施

1.坚持健康扶贫标准,巩固“四道保障线”、“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保障,确保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自付费用控制在 10%以下,进一步抓好慢性病卡的办理和家庭签约服务的查漏补缺;建立健康扶贫长效机制,实现健康扶贫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卫计委、民政局、人社局、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脱贫攻坚期〕

2.在全县部署开展危旧房情况摸排工作,对发现的疑似危旧房登记在册,立即核实,列入改造计划,建设中严把危旧房改造标准,规范危旧房改造工程设计,确保房屋设计科学合理,并强化监督管理和严格竣工验收程序;对超过1万元举债建新房、儿女有新房让父母住危旧房的实行反向约束。〔责任单位:城建局、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2018 10月底前〕

3.创新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举措,统一将户籍、学籍不一致的学生按户籍地享受教育资助政策;加强辍学学生的劝返工作,鼓励送学上门,确保贫困家庭学生教育扶持政策100%落实到位。〔责任单位:教育局、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脱贫攻坚期〕

三、产业就业扶贫有短板

(一)问题清单

1.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利益联结不紧密,收益不高、来源较单一;乡镇产业扶贫实施方案过于简单,贫困户入社合同协议不规范;利用产业信贷资金发展产业不够;产业扶贫经营主体对信贷资金在台帐、财务管理上不规范。

2.部分合作社带动能力弱、贫困户参与度低。有的合作社产业刚刚起步、效益尚未显现。

3.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推进缓慢。

4.就业扶贫的帮扶措施针对性有待加强。扶贫专岗的开发力度不够大,缺少技术的贫困人口没有完全得到劳动技能培训,就近就业工作效果不明显。

5.扶贫小额信贷使用不精准。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及时还款,有的贷款意愿不强,还有的没有达到规定的信贷条件。

(二)整改措施

1.出台《上高县2018年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挑选一批产业项目和基地,完善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各部门合力抓好产业扶贫工作。〔责任单位:农工部、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 2018 5月底前〕

2.出台《上高县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和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的“一领办三参与”模式,全面提高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组织化程度。〔责任单位:扶贫办、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2018 5月底前〕

3.建立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增收门路的产业扶贫机制,强化建立贫困户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贫困户稳定脱贫。〔责任单位:农工部、发改委、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201812月底前〕

4.加大光伏扶贫政府资金投入力度,由县政府投入420万元先行为6个省定贫困村建设村集体光伏电站,以点带面推动村级光伏电站建设;统筹规划建档立卡贫困户屋顶光伏发电的推广工作。〔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2018 12月底前〕

5.加强就业扶贫政策落实。2018年每个乡镇场(街道)至少建立1个扶贫车间,同时加大扶贫专岗开发力度,在南港、新界埠、蒙山三镇先行的基础上,全县开发1000个扶贫专岗,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开展贫困人口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责任单位:人社局、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脱贫攻坚期〕

6.加强金融扶贫管理。严格产业扶贫信贷通等贷款用途,提高扶贫小额信贷使用效率和精准度。〔责任单位;扶贫办、农工部、财政局、人行、邮政银行、农商银行;整改期限:201812月底前〕

四、项目资金管理有盲区

(一)问题清单

1.扶贫资金投入使用不规范。部分村扶贫资金存在挪用混用情况,没有专帐专款专用;资金拨付速度有待加快。

2.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项目实施进度滞后,少数项目实施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进度落后;项目公示公开不够规范、及时。

3.产业扶贫资金效果不好。产业扶贫项目申报把关不严,对产业项目前期论证不足,造成项目流产或失效,乡镇对扶贫资金及项目监管不严、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4.已退出的贫困村后续管理有欠缺。一些公共设施损坏修理不及时,卫生条件较差等。

(二)整改措施

1.所有扶贫项目和资金做专帐,做到专款专用;乡镇加强对扶贫资金帐目审核,项目村做好备查帐。〔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立行立改〕

2.开展扶贫专项资金的同级审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强化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完善报账程序,严格报账纪律;定期开展财政和审计联合的专项资金督查,督促乡镇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降低资金结余结转率。〔责任单位:审计局、财政局;整改期限:按规定时间完成〕

3.制定《关于规范项目申报、审批及资金拨付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扶贫项目工作实施流程及要求,所有扶贫项目由乡镇推荐,扶贫办实地考察,严格审核,确保项目真实可行;严格遵循项目挑选原则,进一步完善县扶贫项目库;按《上高县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及时做好项目的公示公告工作。〔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局、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按规定时间完成〕

4.规范项目实施,建立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问责机制。在资金使用范围内安排项目,在控制总额的前提下,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超出部分不予资金支持,不允许因脱贫新增村级债务,严格控制建设标准,杜绝闲置浪费,严禁不切实际盲目扩大规模和超标准建设。〔责任单位:扶贫办、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按规定时间完成〕

5.加强对已建成项目的后续管理和维护,保证正常、有效使用或营运。〔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立行立改〕

五、贫困户内生动力有欠缺

(一)问题清单

1.部分贫困户存在“等靠要”思想,对给钱给物等输血式扶贫方式表示欢迎,对发展扶贫产业、就业技能培训等造血式扶贫项目存在畏难情绪,有的长期好吃懒做,等着政府来救济,不愿意通过劳动脱贫致富。

2.部分贫困群众脱贫信心不足,认识不清。个别地方带彩娱乐盛行,消磨脱贫斗志;有的群众说稀里糊涂就脱贫了;有的村民反映奋力脱贫不如精准分户。

(二)整改措施 

1.出台《上高县扶贫领域实施反向约束引导精神脱贫试行办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进行教育、惩戒。〔责任单位:扶贫办、公安局、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脱贫攻坚期〕

2.进行正面典型宣传,在县属媒体设立专栏,每月推荐宣传一批自强自立贫困户典型,特别优秀的向市以上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此基础上,适时评出全县“自强自立、勤奋脱贫”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并在全县范围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宣传部、扶贫办、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脱贫攻坚期〕

六、基层干部攻坚能力有不足

(一)问题清单

1.存在基层干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战能力较弱等问题。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增收脱贫的能力不足。

2.少数干部精准施策思路不多。思想认识不到位,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不多,引导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种养产业思路不宽,效果不够明显。

(二)整改措施

1.落实好《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关于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186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党政领导干部、部门行业干部、扶贫系统干部、帮扶干部、贫困村干部进行教育培训,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改进帮扶方式方法,不简单地送钱送物,着力帮助发展产业,推荐鼓励就业,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责任单位:组织部、扶贫办、党校、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每年不定期组织〕

2.扶贫办干部分两批进驻乡村一周,开展专题调研,真正做到接地气、熟情况,提升自身业务能力。〔责任单位:扶贫办;整改期限:按规定时间完成〕

七、扶贫干部工作作风有差距

(一)问题清单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个别地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实,有的帮扶流于形式,有的驻村工作队员存在不驻村的问题。

2.部分乡村干部政策不明、底数不清。对扶贫政策说不清楚,对贫困户情况不熟悉。

3.少数干部作风不够扎实。第一书记承担的压力比当地村支部书记大;个别干部把结对帮扶看成负担,有的干部在岗在位不作为、不能为,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整改措施

1.按照《关于印发<上高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和常态化督查力度,对落实不力、进展不快的单位进行组织约谈,对帮扶不力的干部进行召回问责。〔责任单位:纪委、组织部、扶贫办;整改期限:脱贫攻坚期内〕

2.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上高县各级扶贫干部管理的补充规定》要求,驻村干部每季度不少于50天,且每月10日至20日必须全部在岗工作,做好帮扶日记,运用精准脱贫APP查岗,对驻村工作队实行捆绑考核。〔责任单位:扶贫办、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脱贫攻坚期内〕

3.强化对村党支部书记(村扶贫工作室主任)的考核,在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方案中明确村书记的工作履职和考核标准。〔责任单位:扶贫办、各乡镇场(街道);整改期限:脱贫攻坚期内〕